消防设施维保及施工现场需制定完善的消防制度及措施。有经过审批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施工现场应设立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消防设施,包括消防竖管、消防箱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应设置满足要求的灭火器材。
临时设施总面积大于1200m,至少设置一处灭火器材集中2点。灭火器材集中点不仅要设置消防水池、沙箱、灭火器、消防斧、消防锹、消防桶等器材,而且要张贴消防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名单和消防知识、应急措施等。施工作业区设置定点消防箱,内装灭火器,至少2具/箱。
作业区不少于1个/100m,办公区、生活区不少于1个/200m。动火作业设置看火人和移动消防箱或灭火器。消防箱为红色。高层建筑应设置专门的消防水源、消防泵和消防管道,并按保护半径不大于25m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箱、消防管道均为红色。消防系统有专人维护和监控,消防水不得他用。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称为应急照明。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含: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转换时刻根据实践工程及有关标准规定确认。应急照明是现代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
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祸,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救援作业,对重要的出产、作业的持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都有重要的效果。
在实践建筑工程中,应急照明电源的挑选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杂乱程度、建筑内停留和流动人员的多少、建筑物内的出产和运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应急电源的设置状况等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剖析比较,挑选出的应急照明电源。
组合电源方式具有二种以上电源的长处,单方缺点能够互补。虽然投资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