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内的建筑也是越盖越高,随之而来的就是消防隐患也是不断增加,为了避免这些隐患造成消防事故,带来更大的财产损失和生命威胁,现在所有的高层建筑都配备了消防栓、感应器等消防设施,另外定期对其进行消防设施维保和检测也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很有可能在事故到来时不能发挥出其用途。具体措施如下:
1、受保单位在与维保企业签约之前,要安排2-4名专职值班人员与维保企业配合工作。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部门专业培训,且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单位各种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确保在火灾情况下会使用、会操作。
2、消防控制室人员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时填写《值班日志表》。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的要及时与专业维保企业取得联系,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专业维保企业接到情况后,一般故障8-12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紧急情况立即派人到场。故障排除后,双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故障处理登记表》。
3、维保企业与建筑消防设施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后,实行每月按时巡检,有问题随叫随到服务制度,每月定期对签保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半年向受保单位出具一份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4、维保企业在履行月检查和应急随机服务中,受保单位必须派专人协助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检查记录表》,双方人员必须签字。此表一式三份,受保单位1份,维保企业1份,上传消防支队1份。
5、维保企业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中,发现故障能排除的要立即排除,故障较大、问题严重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填写《维修报告表》递呈受保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纳入计划,尽快解决。住宅消防设施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单位自身不具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