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及使用的场所、装置、设施进行消防安全评价,是预防火灾事故的一个重要措施,是消防安全管理科学化的基础,也是借助现代科学技术预防火灾事故的具体体现。
通过消防安全评估能够评价发生火灾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后果严重程度,并根据其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从而使火灾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降低。从计划、设计、制造及运行等过程中,考虑消防安全技术和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找出易燃易爆物料在生产、储存及使用中潜在的火灾危险因素,提出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对潜在的火灾事故隐患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及预测,使系统建立起更加安全的方案,制定更加科学和合理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评价设备、设施或系统的设计,是否使收益同消防安全达到合理的平衡。评价生产设备、设施系统或者易燃易爆物料在生产、储存及使用中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根据《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按照《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的内容和程序,对其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明确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