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系统正常工作,消防设施维保质量需符合经双方核定的竣工图纸的要求,并且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月检、季检及年度试验报告,以方便贵单位备案。在维保期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维保范围内设备统一由我公司根据要求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在维护保养期间所更换的材料、元器件、配件由贵单位承担。
2、防排烟系统:每周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电动防火阀试验,检查其性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每周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每季度检查干粉灭火器的压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时做喷射试验。
4、每月检查集水坑排设备、自救逃生设备,消防电源及自动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每季度试验消防电源末端的切换功能。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等规范,结合甲方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宗旨。